【@ebcapocalypse 全集】20240630 槍決第3槍仍喊「我沒殺人」!盧正從喊冤到認罪「看不見的31小時」遭警屈打成招!?指紋、血跡、兇器全非鐵證「靈媒稱死者託夢」就定罪死刑!?|洪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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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30に共有
コメン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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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沒查明,就被執行死刑,這才是廢死聯盟應該幫忙伸冤的,保護他的權利,而不是去幫那些罪證確鑿的惡性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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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到了家屬這麼努力,不屈不撓 真的流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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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誇張的還是法務部長那段. 家屬一直哭跪. 誠心保證的說要再去查. 結果當天就給人斃掉. 真是標準的官員只做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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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證確鑿的判死不執行,有疑點的馬上槍決,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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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太誇張,一條人命,警察、法官、女書記官,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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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承辦的員警名字應該要公佈!!!讓他們永遠都要面對公眾,負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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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巧的,我當年1997也是被誣告,長達七,八年時間歷經苗栗地院台中高院以及台北最高法院審理,最後獲判無罪,這期間經歷當兵,在外島,部隊長官不準假,怕回台灣會逃兵,律師費用也花了幾十萬去,事後也沒有去像原告提求償,當時家裡爺爺的田地都被查封。 那個時空背景的警察真的都用威逼利誘的,說要對我朋友家人不利,我朋友當時未成年,才導致我朋友做偽證,說我也有參與。 事情經過多年,卻也無法忘記。 盧正的家人 你們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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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的人不先執行、而這個完全沒有直接證據就馬上去槍斃。這個太誇張了,全部承辦人員都應該要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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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警界,為求破案無所不用其極! 盧正的家屬,多年奔走堅持不放棄的手足之情,令人不捨,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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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老公超有嫌疑,那麼熟的朋友,車牌號碼一定大概知道,沒有人會莫名其妙去記車牌,也一定知道那台是他朋友的車,還說他朋友的車看起來很嫌疑,超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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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著眼睛看完,不捨與氣憤。不捨盧正審問後整個人都變了,不捨盧萍全家。氣憤那些急著結案找人頂替的人,兩個申誡就交代了事。一條人命,一個原本幸福厚道的家庭,天理何在。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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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正案的警察也應該判處重罪~即使已經案發多年也應該給家屬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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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做死無對證><相信當初讓冤枉的盧正認罪的那些人每天生活過著人心惶惶擔心受怕。台灣司法怎麼那麼荒唐。以前隨便判人死刑現在殺人犯反而不會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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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槍決死刑犯時不是要法務部長簽名,才能執行嗎?那當時的法務部長是陳定南他就答應要重新徹查了,那為什麼還沒有重新徹查,盧正就馬上被槍決掉了如果法務部長,沒有簽名同意誰敢大做主張的,把死刑犯給槍決掉其中黑幕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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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鴿子跟法務人員都是正氣凜然,無論在任何時代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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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為警察就一定是代表正義跟公正,警察只是一個職業,而能當上警察的只是一個「普通人」,就是有人性,人性就是有陰暗邪惡的一面。 決定一個人的高尚與否,是決定在於他的行為與心態,並不是在職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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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參與的員警、檢察官、法官都該判刑啊,蓄意謀殺啊! 申誡是可以幹嘛? 當初的兇手呢?找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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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盧正跟詹春子的先生是高中同學,互相熟識,又有廣告生意來往,怎可能不知該輛白色車是盧正的 2.一般人正常不會去記別人的車號,她先生居然可以記得兩天前停在對面的車號前面英文+後面四碼? 3.詹春子本身是否有高額保險? 4.詹春子的先生目前是否再婚? 5.有什麼可以證明詹春子的先生有接到那一通500萬的恐嚇電話?合理懷疑是自導自演,嫁禍給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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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那個年代警察都會刑求那時的刑警都很黑,我那時跟朋友都已經成年了,半夜一點多五六個人在路邊聊天而已剛好三組三四個人,經過了看到我們就全部把我們帶回分局,然後開始查身份裡面只有我沒有前科,三組的就叫我站去旁邊然後我那些,有前科的朋友就在分局裡被他們拳打腳踢的,他們雖然之前有前科但是那天我們只是在路邊聊天而已,也都成年了也沒有做壞事三組的就不分青紅皂白的打他們,打完要放我們回去時還警告他們,以後最好不要再落到他們的手裡,不然絕對會讓他們好看那時的三組真的是很黑,是標準的有牌的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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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去找出當年那些警察吧,還有那個垃圾靈媒